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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一分二研三必须”工作机制 确保线索核查质效
2021-06-0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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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线索核查为重要抓手,为提升线索核查质量,建立“一分二研三必须”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线索分类登记流转,台账化管理,对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交办及群众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等问题线索,统一由市检察院线索信访工作组专人进行登记,对线索来源按原始记录材料统一编号,实行“一线索一卷”,线索信访工作组按期向本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上报线索核查情况。线索信访工作组对受理登记的问题线索,逐一筛查甄别,分级移交处理,对各类线索经会商研判、领导审批,交办本级或下级院核查处理。    

二是实行对于线索定性研判,精准化核查。对每一条线索,严格进行初期研判定性、办结研判定性。对接受到的各类问题线索,统一由线索信访工作组交办,指定线索核查部门,并按期督办,涉及问题线索复杂的及时报主要领导研究成立线索核查专案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线索进行核查。在线索核查初步完成后,再次组织研判,对举报事项核查清楚详实、可明确作出核查结论的,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确保每条线索有准确定论。    

三是严格核查要求,规范化处置。严格执行线索核查“三负责”制度,核查报告必须由主办干警、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层层审核把关。对实名举报的当事人,线索核查承办人在线索办结后必须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对匿名举报的线索必须在查清举报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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